重庆欣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
渝欣耀建字(2011) 第 03 号
关于对“先进集体”、“先进工作者”及“模范工作者”公开表彰及奖励的
决 定
根据公司办公会议精神,现对荣获公司“先进集体”、“先进工作者”及“模范工作者”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作如下奖励决定:
1、先进集体:
公司“财务部”、“东发花园项目部”,荣获公司“先进集体”称号,公司决定给予该两部门公开表彰,并分别给予奖励;
2、先进工作者:
公司经营部:余露;预算部:邓敏;财务部:吴方梁;松青路北段项目部:邓雪松;家纺城项目部:卢胜林;晋愉岭海项目部:陈清元;东发花园项目部:王小英;东发置业公司:桂来容,该八位同志荣获公司“先进工作者”称号,公司决定给予该八位同志公开表彰,并分别给予奖励。
3、模范工作者:
江智均、邓正伟、王成华、孙刚艮、李健等五位同志与公司风雨同舟十数载,兢兢业业,勤勤恳恳,无怨无悔,成绩卓著,特授予“模范工作者”称号,公司决定给予该五位同志公开表彰,并分别给予奖励。
希望以上获奖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,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,同时也希望未获奖的同志以此为榜样,努力工作,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重庆欣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2011年1月23日